10/21) 台北市榮三杯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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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@@請有意參賽學員家長留意::>>>必須自己報名,老師無代報! 一、主 旨:為提昇青少年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,特舉辦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。 二、主辦單位: 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三、比賽資格: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學生,棋力二段以上,具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。 四、報名方式:(1) 免報名費。 (2) 個人資料請填姓名、組別、棋力、地址、電話、就讀學校、年級。並附學生證影本、段位證書影本。(報名表格備索,請上網www.lrsf.org.tw下載,或來電向基金會索取。) (3) 報名自9月1日起至9月20日,名額300名,段數高者優先,同段數者以報名先後取得優先參賽資格,額滿截止,可親自報名、郵寄報名。欲報從速。 五、報名地點: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,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。郵寄報名者請在信封上註明「參加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」並請標明組別,掛號郵寄本基金會地址(郵區24143)。TEL:(02)29772067 FAX:(02)29772097 六、比賽時間:(1) 選拔賽 — 96年10月21日,上午8:00-9:00報到,9:10開幕,9:30開賽。 (2) 決賽 — 96年11月11日,上午8:00-9:00報到,9:10開幕,9:30開賽。 七、比賽地點:選拔賽及決賽地點—自由廣場大樓。(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) 八、比賽規則: (1) 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。 (2) 局差一律分先,黑棋184子勝。 (3) 時限依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。 (4)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,若兩人勝場相同,以輔分判定勝負。 (5) 比賽遲到15分鐘以上者,該選手裁定敗。 (6)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,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判決。 (7) 比賽組別:中學組、小學組(含幼稚園)。 (8) 職業棋士不得參賽。 (9) 參賽及入場者請著軟墊鞋、運動鞋,並不得喧嘩。 (10)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。 九、獎勵辦法: (1) 參賽者均可獲紀念品乙份,並提供參賽者午餐。 (2) 選拔賽—各組取前十六名,參加決賽,總決賽棄權者不得領取獎學金。 (3) 總決賽—各組冠軍:獎學金50,000元,分別頒發「中學生棋王」「小學生棋王」頭銜; 亞軍:獎學金30,000元;季軍:獎學金20,000元;殿軍:獎學金10,000元; 第五名至第八名獎學金8,000元;第九名至十六名獎學金5,000元。將代扣稅金15%。 (4) 各組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,五至十六名頒發獎狀乙份。 (5) 違規者或報名資格不符者,取消成績,並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。 (6) 經報名後,無故缺席者,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。 十、相關訊息請隨時注意本會網址www.lrsf.org.tw及自由時報電子報www.libertytimes.com.tw
協辦單位: 自由時報 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台北市圍棋教育推廣中心 |
- Sep 10 Mon 2007 21:07
10/21 台北市榮三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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