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9/15) 清水觀音杯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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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指導單位:台中縣政府、中華民國圍棋協會、台灣圍棋教育推廣協會、台中縣文化局、清水鎮公所。 三、主辦單位: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四、協辦單位:清水鎮立圖書館、台中縣圍棋協會。 五、比賽日期: 1.段位各組:於96年9月15、16日兩天舉行。 第一天上午8:30報到→9:30開幕典禮→10:00開賽, 第二天上午9時開賽。 2.級位甲、乙組:於96年9月16日舉行。 上午8:30報到→10:00開賽。 3.級位丙、丁、戊組(青少年組):於96年9月23日舉行。 上午8:30報到→9:30開幕典禮→10:00開賽。 六、比賽地點:台中縣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(清水鎮中興里光明路35號)。 七、報名日期: 1.8月20日起至9月5日止,傳真或通信報名皆可,報名後請來電確認 04-26231867(以郵戳為憑,逾期概不受理)。 2.為便利賽程安排,恕不接受電話報名及臨時報名,敬請見諒。 八、報名地點: 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地址:台中縣清水鎮大街路206號。 電話:(04)26225500、26235500、26231867 傳真:(04)26239760、26227019 九、比賽組別: 1.六、七段組 2.五段組 3.四段組 4.三段組 5.二段組 6.初段組 7.級位甲組:1-3級 8.級位乙組:4-6級 9.級位丙組:7-10級 10.級位丁組:11-13級 11.級位戊組:14-16級 請注意:16級以下請勿報名。 十、參加資格: 1.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參加。(段位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認定為準) 2.級位丙組以下(青少年組)限於民國80年以後出生之青少年兒童始可報名。 十一、比賽辦法: 1.各組均採國際瑞士制。 2.各組一律分先,先著貼六點,黑184子勝。 3.未盡事宜,悉由裁判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決定之。 十二、獎 勵: 1.六、七段組:獎金/第一名-參萬元 第二名-貳萬元 第三名-壹萬元 第四名-捌仟元 第五名-陸仟元 第六名-伍仟元 第七名-肆仟元 第八名-參仟元 2.四、五段組:獎金/第一名-壹萬伍仟元 第二名-壹萬元 第三名-陸仟元 第四名-肆仟元 第五名-參仟元 第六名-貳仟元 第七、八名-壹仟伍佰元 3.三段組:獎金/第一名-壹萬貳仟元 第二名-捌仟元 第三名-伍仟元 第四名-參仟元 第五、六名-貳仟元第七、八名-壹仟元 4.初、二段組:獎金/第一名-壹萬元 第二名-陸仟元 第三名-伍仟元 第四名-參仟元 第五、六名-貳仟元第七、八名-壹仟元 5.級位甲(乙)組:獎金/第一名-參仟元 第二名-貳仟元 第三名-壹仟伍佰元 第四名-壹仟元 第五至八名-陸佰元 6.級位乙組以上前四名另頒發獎杯。 7.青少年組前四名頒發獎杯、獎品;五至八名頒發獎品。 8.段位各組及級位甲組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升段辦法,報請升段晉段。 十三、住宿規定: 1.遠道選手比賽前一天晚上起得逕向大會登記免費提供住宿(請於報名時註 明),並請共同保持寢室清潔。 2.住宿選手禁止在寢室內吸煙及嚼檳榔、喝酒或賭博等;並須於午夜十二時前熄燈就寢。 3.不遵守前項規定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住宿,請其退房。 十四、備註: 1.凡參加者均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,並招待午餐及9月15日之晚餐(素食者請於報名時 註明)。 2.凡遲到者加倍扣時,超過十五分鐘,裁定對方勝局。 3.報名棋力不符者,主辦單位得逕行變更其組別,若事後查出將取消其比賽成績,並依中華民 國圍棋協會規定懲處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 4.報名後請勿棄權,因事無法參加時,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,否則取消下屆參加比賽資格(無 故棄權名單將刊登於棋道月刊)。 |
- Sep 10 Mon 2007 1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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